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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额现金管理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 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试点

2020-06-12 14:58:44 来源:甘肃在线  繁体 复制  

  近日,央行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,自2020年7月起,河北省开展试点;自10月起,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试点。

大额现金管理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 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试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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